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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老年大学屏风式室内全彩LED显示屏招标

产品描述

  福州市老年大学led显示屏采购 其他专用设备 办公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老年大学

  7、联系电线)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有几率会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4)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的最高限价为1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投标人资格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块钱;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受福州市老年大学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州市老年大学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对外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3、招标内容及主要要求:详见附后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有几率会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的最高限价为1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7月24日起至2009年8月13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州市乌山路71-1号四楼)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对邮寄过程中有几率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其中:合同包保证金为1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一定要标注明确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不予确认。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人最迟应在开标截止时间30分钟之前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时需提供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凭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向本项目开标经办人办理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供事宜,未经确认,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或或或等)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广达路106号9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8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广达路106号9楼)。

  1 1 屏风式室内全彩LED显示屏1套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和调试,使设备能正常运行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根据(榕财采[2008]182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中,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要求强制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5、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有几率会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人应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当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送达福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广达路106号9楼)

  5 12.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本合同包保证金为1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一定要标注明确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之前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时需提供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办理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供事宜,未经确认,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7 招标服务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招标服务费,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10 本次采购合同包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公司制作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别的地方的产品除外)。

  (1)产品安装好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总金额的95%,在合同期满1年后付清剩下的5%。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根据榕政办[2009]10号文件,本项目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合同包1,给予列入《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的地产品加10分(按名优地产品价格占投标总价的权重得分,满分为10分)。

  (3)投标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3)点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售后服务、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a)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和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有几率会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g)投标人应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有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3在任何情况下,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对投标人发生的这些费用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递交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延长开标时间),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同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投标人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人只能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其中:合同包保证金为1000元。并保证开标前一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一定要标注明确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之前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时需提供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办理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供事宜,未经确认,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12.5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投标人,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5)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可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之前(指本项目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4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5.2开标由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携带身份证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无效。

  15.3 开标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或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唱标内容做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含未确认),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

  16.1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单数组成,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检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2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6.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16.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全方位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和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 以确定其是不是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检查,以确定是不是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做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1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本须知19.6款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9.5根据闽财购[2009]9号文件,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的外部证据。

  19.6 评标将按照“质量、服务及价格兼顾”的原则,评委对合同包的商务和技术部分二个方面做打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分别对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采用算术平均值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技术、商务两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技术、商务两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加上价格分得出的总分为投标货物最终得分(得分计算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出 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19.7采购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分值设置如下:价格部分50分,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35分,评分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三部分的分数相加为综合得分。不另说明的,每个分项的最低分为0分;投标人未对评分项目的内容做出明确说明(或答复)的,得0分。

  (满分15分) 说明:该部分主要考虑投标人项目实施能力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质、质保与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主要得分依据,未提供者和提供虚假证明者不得分,原件备查。

  100万元的得0.5分;100万元≤注册资金

  <200万元的得1分;注册资金≥200万元的得2分。(满分2分)

  <②投标产品供应商是中国LED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会员的得1分。(满分1分)

  ③ 投标人能提供LED产品的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1分)

  ④投标人所投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A2 业绩 3 投标人能提供2008年至招标文件发布日前4个以上(含)LED屏幕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的成功案例得2分(每份0.5分);其中能提供LED屏幕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的成功案例1个或以上的加1分。(满分3分)未提供合同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中须注明使用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满分3分)

  A4 技术培养和训练方案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的详细程度、合理性、可执行性由评委在0-1分进行打分。(满分1分)

  A5 售后服务 4 ① 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中免费服务、有偿服务、特殊服务等承诺做综合评定,投标人承诺提供3年免费上门服务的得1分;承诺提供4年免费上门服务的得1.5分;承诺提供5年以上(含)免费上门服务的得2分,三年以下不得分。(满分2分)

  ② 投标人是在福州注册且能提供快捷售后服务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1分)

  ③投标人能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且每学期对所提供的设备做一次免费保养的,得1分(满分1分)。

  A3 标书制作情况 1 投标文件的整洁、便于查阅(详细目录)、完整等情况,有一项不合格扣0.5分,扣为0分为止。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价格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满分35分) 说明:①该部分主要是针对投标人所采用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与投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做对应打分。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性能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正、负偏离均应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得分主要是根据,原件备查。②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方面的要求,投标方应在标书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同时投标方应就所提供的产品给予详细说明。根据投标产品实际的技术参数情况、产品性能的合理性及优越性、产品质量可 靠性,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评议后做综合评分。

  C1 技术规格、功能 21 ①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对招标文件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合同包主要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8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的扣3分,负偏离超过三项(含)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

  ②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由评委在0-1分之间进行加分,3分加满为止。(满分21分)

  (样品是48.4×24.2cm,显示8个字)不提供样品的,样品分得0分 3 ①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的外观、工艺进行判断,根据其美观、工艺性强度等情况由评委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1分)

  ②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所采用的材料规格、质量、性能等方面由评委在0-2分进行打分。(满分2分)

  C3 彩页及现场效果图 2 根据各投标人所设计的工程按现场比例效果图纸与彩页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彩页及现场效果图的不得分。(满分2分)

  C4 项目实施方案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项目建设总体部署;施工管理;质量保证计划及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响应程度,可操作性,考虑问题全面性,由评委进行打分,好的得2,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满分2)

  C5 施工设计图 3 1、系统构成示意图;2、屏幕布线、结构原理图,所有图纸完整、清晰的得3分,差一项扣1分,提供的图纸仅为示意图的得0分。(满分3分)

  制造厂商在福州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1分)

  有经过相关机构技术培养和训练,获得相应证书的项目安装技术人员并提供经市劳动局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的数量有5个及以上(含)的得1分, 少一名扣0.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C7 产品技术性能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扩展升级能力、管理维护方便性及技术配置等情况,由评委在0.5-1分之间打分。(满分1分)

  C8 产品故障维修率 1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故障维修率、产品常规使用的寿命等方面情况,由评委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1分)

  附加分值D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加分办法(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执行)。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以下几种 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50%(含 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本地名优产品 根据榕政办[2009]10号文件,本项目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合同包1,给予列入《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的地产品加10分的鼓励((按名优地产品价格占投标总价的权重得分,满分为10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部分总分A+价格部分总分B+技术部分总分C+附加分值D+本地名优产品E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市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1采购人、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 1 屏风式室内全彩LED显示屏1套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和调试,使设备能正常运行

  (仅供参考) 结构说明:每像素点采用1红1纯绿1纯蓝 3颗LED发光管。

  21 亮度调节方式 软件100级可调,根据不同环境亮度自动或手动调节显示亮度

  28 反γ校正曲线 具备三条以上可调节的γ曲线 控制管理系统采用 PCTV卡+DVI显卡+主控卡+网络传输

  1)由中标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

  2)中标方负责组织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方应提供必须的门槛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区域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做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的基本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中标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测验证的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投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一定要符合第2款验收标准要求。

  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好后,要求中标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检验结果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方提供自检纪录。

  中标方自检后,中标方与采购人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采购方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样检验,检验中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方承担。

  货物最终验收后三个月内如发现货物质量上的问题,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同意无条件免费更换货物。

  货物交货的同时,中标方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不少于以下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中标方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三年的(现场)免费保修(含软件升级)并提供厂家在福州售后服务网点的机构名称、地点等证明。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方负责包修、包换。

  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在福州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格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

  若中标产品出现故障,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没办法恢复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予以更换同规格型号的新系统或提供代用系统;在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作的措施。中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或合同规定时间响应及不能按时修复,则一次扣款200元,直至剩下5%货款扣完为止。

  5)质量保证期结束以后,投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与修理,并仅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

  为确保用户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中标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动作、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中标方须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由持证工程师进行系统的培训(现场培训),并移交详细文档、设备参数配置手册和维护手册,使其对整套系统的每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为全新原装正品,设备和软件产品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榕财采计 0037320号,甲方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FZ2009HW054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养和训练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作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一些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做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有几率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允许超出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进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贵方为福州市老年大学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FZ2009HW054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

  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提交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FZ2009HW054 货币单位:

  注:1.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另制作一套装在同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合同包 清单产品的名字 金额 本合同包报价 占本合同比率(%) 价格评标项加分 技术评标项加分

  1. 此表应另册制作一套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与投标书正本一同密封。

  2. 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6. 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关于贵方 2009 年 月 日第 FZ2009HW054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 (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福州市老年大学led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2009HW054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投标产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如果有的话)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有意与本网合作者请与《LED大屏网》联系。未经《LED大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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